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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特殊教育》2003年第五期上刊登了江苏省如皋聋哑学校丁山燕老师《聋校新编语文教材之管见》一文,丁老师在文中提出“新编聋校一年级语文教材应删除汉语拼音的有关内容或降低对汉语拼音的教学要求”的观点,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提出来与丁老师商榷。笔者认为汉语拼音内容绝对不能删,原因有以下几点: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工具,聋童由于失聪而丧失了获得语言的自然途径,导致了不同程度的语言缺陷,这种”因聋致哑“的双重缺陷严重地阻碍了听力残疾学生的发展。美国特教专家柯克指出”不能听和不会说乃是一种不利于社会和学习适应的关键性缺陷。“这就决定了聋校语文教学应成为补偿听力残疾学生语言缺陷、发展语言和思维的最直接的渠道。语音是由人类的发音器官发出的、能表达一定意义的声音,它具有交际功能。语音包括的内容很多,如声母、韵母的发音、拼音、声调、音变等。在语言交流中每个语言成分都是由声音和意义结合的。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行的。由此可见,要耳聋学生形成语言,必须教耳聋学生学习发音、拼音,掌握语音。聋童学会了汉语拼音,掌握了发音和拼音的方法,就能学习说话;见到注有拼音的汉字,就能有音可读,为学词识字带来方便;这也为聋童的口语实践提供了条件,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口语能力。随着年级的增高,语文教材中的课文篇幅也越来越长。朗读便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语文教学方法。耳聋学生掌握了汉语拼音,具备了朗读所必需的语音条件,朗读才有可能。有的老师认为学生口齿不清,朗读吃力费时而无实效。其实不然,实验表明:有发音器官活动参与到语言学习中去,其效果会大大提高。笔者所带的班级(现已五年级)共有十一人,班里有残余听力的仅三人,经过训练,有六人能发出较清晰的语音,三人语音不够清晰,两人较差。但在课堂中均能自觉地发出有声语言,使得整个课堂教学气氛非常活跃,很有生机。在教学中,笔者 非常重视读的指导,让学生在读中悟义悟情,学生能读得有轻有重,有快有慢。一些难以理解的词和句子往往是通过读来解决的,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聋童学习汉语拼音难度确实很大,但不能因为难度大就要放弃。正因为考虑到这点,所以教材安排了半个多学期学习汉语拼音,这不仅表明汉语拼音的重要性,而且是在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这块内容,把好汉语拼音教学这一关。 丁山燕老师在文中提出要“相应增加学词识字的量,强化对聋童手语的要求,安排他们从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开始学起,从他们身边环境,事物开始认识起,……”笔者认为对此没有一个人会持反对态度。在实际教学中,我们都是这样做的。笔者曾到上海四聋学习了一个月,觉得四聋的“每日一句”搞得非常好,它利用课前几分钟,根据当日的即时情境或学生的需要学句识词,帮助学生积累词汇。因为是学生亲身经历或亲眼所见,又不是课本上的内容,不会给学生增加压力.所以效果很好,学生记忆深刻,理解容易,学得轻松。这与学习汉语拼音并不矛盾呀!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把日常生活内容编进一年级教材,而是要求我们为师者要有根据地方特点和实际需要适时地自编教学内容的能力。这样,又怎么会有一年下来连自己的校名、自己父母的姓名、家庭地址和每天吃的菜名都不会写的现象呢? 聋童因为听力缺陷,入学前与正常人缺少沟通交流,家庭教育非常欠缺,没有学习的渠道,所以他们的认知能力、行为习惯等方面都与同龄正常儿童有很大的差距。对于刚入学的一年级新生,教育更重于教学,我们不仅要教他们学文化,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我们往往要花很多的时间去组织课堂纪律,去安抚那些哭哭啼啼的学生,要教他们怎么坐、怎么站、怎么写字……,这就要求一年级教材密度不能大,内容不能多,以留给我们一些时间放在对学生的教育上,现行教材不正体现了这一点么?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一年级语文教材中的汉语拼音内容不能删。至于降低对汉语拼音的要求,这要因人而异,对于那些能够学好四声的聋童,我们没理由不让他们学,对于发清晰音非常困难的聋童,我们教师更要注意因人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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