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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盲人车祸闯出法律空白
[ 来源:成都商报 | 作者:黄庆锋 | 时间:2004-10-27 8:37:54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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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盲人夫妇违章横穿车行道时,不幸被汽车撞翻,酿成一死一伤的惨祸!盲人是否应和正常人一样承担事故责任?这起少见的盲人车祸闯出了一块法律空白,因为新实施的《道法》并无明确规定。昨日,痛失盲妻的盲人游先生强烈呼吁:《道法》应减轻盲人责任!惨祸盲人夫妇过街一死一伤


  昨日下午,双目失明的游先生向记者回忆了那场卷走他盲人爱妻的车祸:去年11月7日下午6时许,游先生夫妇乘坐公交车回家,在南大街下车后,夫妇俩一前一后搀扶着横穿马路准备回家,突然,一辆汽车逼近身旁,夫妇俩躲闪不及当场被撞翻,游妻当场身亡,游的右下腿被撞断,经治疗后被鉴定为9级伤残。尴尬盲人违章应减轻责任?

  去年年底,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认为游夫妇横过车行道,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我是盲人,尽管违了章,但和正常人相比,责任应适当减轻。”游不服,申请重新认定。今年2月,交警部门将双方责任划分为“同等责任”。游再次申请重新认定,最终交警维持了同等责任的认定。

  经咨询,游先生得知,以往的《道条》以及新实施的《道法》对残疾人的违章违法行为没有减轻的规定。无奈,游将肇事司机告到锦江法院,诉请只负次要责任并索赔妻子的死亡赔偿金及他的残疾赔偿金等共23万余元。法院是否会采纳他的意见,游称自己“心中没底”,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尴尬,游呼吁新《道法》应考虑减轻和他一样的残疾人在事故中的责任。专家:闯出法律空白

  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伍长康。伍称,就交通事故而言,以前的《道条》和新实施的《道法》都没有明确规定盲人的事故责任应当减轻。“这应该是一块法律空白。”不过,法院在判案时可以结合《道法》及《残疾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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