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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联9月20日消息:为了实现"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良好开局,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深入开展,省残联于9月18日-19日在长春召开了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暨"十一五"康复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各市州、县(市、区)残联分管康复工作理事长、康复部长各1人,省聋儿康复中心和省残疾人用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人,共150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国残联"十一五"康复工作部署会议暨康复业务培训班主要精神;总结今年前八个月的康复工作;部署后四个月任务;对相关康复业务进行培训;现场观摩了长春市星光特殊儿童养护康复中心、长春市精神病人托管康复中心、朝阳区新华社区和青云社区康复站及省聋儿康复中心脑瘫康复科。省残联赵焕起理事长出席了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残联崔慧兰副理事长对全省前八个月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了总结,后四个月的康复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
18日下午,召开了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座谈会,市州残联理事长汇报交流了年初以来康复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通过研讨明确了工作思路,开拓了视野,学到了方法和经验,增加了工作信心。
19日召开了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暨"十一五"康复业务培训,赵焕起理事长从两个方面对我们提出了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增强信心。他强调指出,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医疗卫生事业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方案,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开展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这就需要我们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城市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各级残联要抓住机遇,用好机遇。用科学发展观,落实好康复工作相关政策和法规。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工作,寻求发展的新思路,是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础。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永恒主题,是经常性重点,是扶贫、教育、就业的前提。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整体布局将由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向全面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转变,实现各项康复任务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第一,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第二,各级残联党组、理事会本身的重视和支持。第三,抓住工作重点和新开展的康复项目,狠抓各项康复工作的落实。第四,加大宣传、人才培养力度。同时强调, "十一五"期间,我们一定要一手抓重点康复工程,一手抓社区康复。并保证全面完成年度康复任务,实现"十一五"康复工作良好开局。
会上,崔慧兰副理事长对前八个月的康复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十一五"开局良好,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互助关爱助残工程"扎实有效开展;精防康复工作稳步发展;"彭年光明行动"成效显著;社区康复工作有了新的突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更多的残疾人受益;康复补贴经费投入的力度加大。崔理事长指出,康复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省扩权强县后,原来由市级承担约240万元匹配经费全部由县(市)自行负担,足额落实重点康复工程匹配经费难度比较大,工作中的矛盾更加突出;有的地方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以及"十一五"新开展的康复项目进展缓慢;有的社区康复站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康复训练器具利用率不高,缺少专兼职康复医生的指导。同时强调,今后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切实加强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医疗救助工作。要加大协调力度,按要求足额落实康复补贴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如果不能按0.15元落实地方康复补贴经费,这项救助工程没有条件再继续实施,省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和服药补助费经费不再下拨。要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和服药工作,各地要认真按照省残联、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即将印发的《2006-2010年吉林省重症贫困精神病人康复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将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和服药落到实处。加强精防康复工疗站、农疗站、社区日间照料站和托养中心(所)等康复机构建设。每个市州、县(市、区)至少扶持1-2所精防康复示范站。(二)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完善社区康复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制,掌握社区资源和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传播康复知识,作好转介服务。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社区康复站。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培训骨干队伍,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各级残联要主动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精防和社区医生、低视力、脑瘫、孤独症儿童、盲人定向行走、业务骨干、社区和乡村医生、基层康复员、志愿者及残疾人亲属等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康复训练技术和方法,努力做好持证上岗。(三)主动介入,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要协调制定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和医疗救助政策,将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精神病患者治疗、安装普及型假肢、聋儿助听器验配等康复项目纳入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医疗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没有开展新农合工作的县(市),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将残疾人有关康复项目纳入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范围,帮助残疾人按照救助程序进行申报,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和优惠照顾。(四)认真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评审工作。各地在研究、部署审评工作时,要注意争取政府领导重视、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在审评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以此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五)积极探索开拓残疾人康复服务新领域。"十一五"期间康复工作新增加了盲人定向行走、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人工耳蜗装配和训练、成人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等工作,由点到面全面铺开。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在完成已往8项康复任务的同时,又要探索开拓新康复业务。最后,希望大家继续努力,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团结奋斗,用我们优异业绩来实现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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