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 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将享受免费教育。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省残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4年春季开学起,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实施免费教育。 据了解,免费项目包括杂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免费教育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省、市两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给予补助。同时,山东省还将广泛开展资助贫困残疾学生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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