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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0残疾督察上街 不听规劝最高可罚30万元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4-9-4 10:35:38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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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2     信息时报   

    因为无障碍设施的缺失而身受其害的30名肢残人士、盲人日前成为广州市的首批义务督察员,他们昨天开始上任“执勤”,在随后的一个月中,直接向居住小区、银行和公共场所等地无无障碍设施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意见。据悉,如若有关部门不听规劝,这些义务督察员可向督察办反映情况,最后由执法部门对不合格单位进行最高达30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迎接年底的国家验收。市残联已于日前设立了广州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督察办公室,并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义务督察员150名,对全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首批62名已经到岗,他们将在全市下达过责任书的12个区、县级市政府和34个部门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义务督察员如果发现问题,可以直接与相关部门交涉,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如有关部门过期不改,督察员则可向督察办反映情况,由办公室向市行政执罚部门汇报,最后由执罚部门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罚,最高可以罚30万元。

  据义务督察员肢残人士王女士介绍,很多已建好的居住小区里,既无盲道又无坡道,对肢残人士来说简直是障碍重重,残疾人可以不去宾馆、银行,但不能不回家,所以,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将是她的督察重点之一。她认为,按照严格的标准,居住小区除了坡道外,坡道两旁还应该增设扶手,以方便轮椅者出入。

  盲人姚先生则说,导盲带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多成断头路。现在的起义路和大南路交界的仙湖街街口,那里的导盲带竟然设置成了“之”字行,盲人不知道要拐多少个弯才能走到大南路上。对此,姚先生表示将要亲身经历,重点督察。

  还有上厕所问题,视障人士即使费劲周折找到了厕所,但因为没有相应的提示,盲人无法分辨厕所的性别,真是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只有干着急。姚先生提出,在督察过程中,会向公共场所提出尽量提供语音提示系统,没有语音提示,也可以在公厕等场所设置一些触觉上可以分辨的标志,以方便盲人进出。


  见习记者朱小勇  记者王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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