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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残联(李慧民、朱继宝、李智)12月15日,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验收组一行6人抵达青岛,对青岛市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成功作进行验收。青岛市有关领导向验收组汇报了相关情况并陪同检查验收。
青岛市是实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最早的城市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青岛的无障碍建设工作伴随着整个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市区的主干道、主要商业街、城市中心道路、广场、步行街、商场等公共场所,都进行了无障碍设施建设,设置了交通警示牌和无障碍标志牌。特别是2002年10月,被国家确定为首批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市以来,在建设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委的指导和帮助下,青岛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市建委、残联、规划、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到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层面,推动了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城市主次干道总长度已达320公里,坡道通道口2500处,安装触摸式人行横道感应灯和盲人过路提示器近200处,116条公交线路的公交车辆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语音报站器。第一海水浴场、雕塑园等新建公共场所,建设了较为完美的无障碍设施。东海路雕塑一条街全部进行了坡化处理,并设置了6处盲文导游图;改造后的香港路全长16.6公里,不仅设立了坡道、盲道等设施,还安装了40处触摸式人行横道感应灯以及88个盲人过路提示器,成为岛城的文明大道和无障碍建设示范大道。
在创建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活动中,青岛市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建设、规划、城管、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文化、体育、残联等部门和专家代表、残疾人代表,建立了无障碍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网上论坛和咨询热线,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全市五市七区大力开展争创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示范街和示范单位活动,使"创城"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出台了《青岛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十五"实施方案》、《青岛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为加强无障碍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城市建设中,把好"三关",切实落实无障碍建设设计规范。一是规划审批关。全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进行规划审查时,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提出无障碍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把好设计审查关。组织审查设计文件时,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规范》设计要求的,责成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把好竣工验收备案关。在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时,对无障碍设施的范围和质量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通过严格把关,保证了建设中将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对城市既有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按照《规范》的要求,有计划地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村镇规划、设计和建设中,也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其中,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加大了对城市地铁、民用机场、铁路、车站、码头等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建设的监管工作,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备配置和服务水平。
青岛市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无障碍环境理念与设计全面、系统、科学地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之中,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开展。例如已竣工的滨海步行道一二期总长19.6公里,在规划设计中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全程设置连续平滑的木扶手,在每一处转弯处和景点设置盲文提示标志或解说牌,在工程竣工前进行了盲人和正常人带眼罩定向行走训练,试验者感慨地说:在此行走,不仅行走无障碍,而且心理无障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坡道、扶手等残疾人设施出现在公共建筑、居民小区,使残疾人能够更方便的走出家门,共享社会文明成果。市郊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也逐步推开,建设了一批无障碍设施示范工程。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也初见成效,在青岛市图书馆设立了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在青岛电视台开办了"一周新闻综述"等手语栏目;在部分服务窗口开展了手语服务等等。随着2008年的临近,青岛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青岛市在创城过程中,注重增强全民创城意识,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的意义,使全社会进一步提高"创城"工作是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重要内容的认识。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携手同行,关爱弱势群体出行"活动,市残联与市老龄办及各市、区均成立了市、区两级由残疾人、老年人、志愿者等热心城市建设的人士组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队,对大型商场、超市、广场、公共场所、道路、居住小区等进行督导活动,宣传无障碍知识,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强化无障碍意识,进一步加快和推动了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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