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残疾新闻>>正文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评论: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5-5-19 8:31:56 | 浏览: ]
收藏到新浪ViVi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来源:新华日报  

    5月15日是第十五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今年的主题是“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

  “给我一个就业的平台,我能够为社会作一份贡献。”这是无数残疾人的心声。作为社会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广大残疾人彻底摆脱贫困、实现小康,深深依赖就业状况的根本改善和对参与机会的平等共享。

  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保障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省坚持将促进就业作为扶助残疾人的主要手段,残疾人就业率从1995年的68%提高到现在的72%。但也应看到,残疾人就业仍面临诸多困难。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高达15%,远高于3.8%的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部分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也亟待修订与完善。这些都制约着残疾人平等就业。

  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人民的完整小康。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重视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成为进一步扶助残疾人就业的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动员全社会力量扶助残疾人就业,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平等就业,培训先行。各级政府、残疾人组织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地要认真检查残疾人事业“十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将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纳入本地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部门发展规划中,推动残疾人事业与本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残疾人和健全人同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广大残疾人也应当以各个领域涌现出来的残疾人自强模范为典型,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健全人一道肩负起加快实现我省“两个率先”的光荣使命。以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弘扬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内涵的新江苏精神,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的帮助下,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创造者,为我省“三个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

读者评论:



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tejiao.cn
上一篇文章:南京出台多项新优惠政策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生活
下一篇文章:江苏省残联网站开通
特别声明: 本站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勿用于商业用途的可以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文章搜索
    
精彩推荐
论坛新贴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