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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针对视觉障碍者的特质施行职评的考虑与方法
[ 来源:教育部大专院校视障学生学习辅具中心 | 作者:赖淑兰 | 时间:2007-11-6 10:24:27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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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视觉障碍者的特质施行职评的考虑与方法

赖淑兰

 

一、前言
  
  一个失去视觉的盲人(the blind)或是视觉有损伤的低视力者(the low-vi s i o n)如何生活?如何获取知识?如何产生良好的人际互动?如何从事运动休闲?如何寻找工作?如何适应职场?这些问题困扰着很多视觉障碍者。根据「内政统计月报」显示,国内视觉障碍者的人数从民国八十一年的19,423人到民国九十年提高为41,190人,直至去年民国九十四年第三季所公布的数据已高达48,883(内政部,民95),由此看来,视觉障碍者的总人数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杞昭安(民86)在视障者就业现况与就业期望之调查研究中指出,从业人口中以按摩业(占48.5%)者占了最大的比例,其它职业像是计算机文书处理(10.5%)、教书(7.3%)和电话接线(2 . 6 %)等都只有少数的视障者在从事。张胜成等(民85)综合了国内视障者所从事的工作,也发现他们的工作多局限在按摩、特教教师、音乐工作者及卜卦算命方面,只有极少数的视障者能从事其它的工作。陈秀雅(民80)的研究指出国内,可让成年后失明者就业的环境太狭窄,在施测的1 0 0位样本中,从事按摩的有6 2位,算命1位,无业包括复健中的有2 5位,其它行业1 2位中也有5位是从事按摩教学的,所以就业者中真正与按摩无关者仅7位,一般来说,学历较高的成年后失明者均无法接受此一事实。
  
   根据身心障碍保护法第28条:劳工主管机关协助身心障碍者就业时,应先办理职业辅导评量,以提供适当之就业服务。因此,本文拟就职业辅导评量来探讨为视觉障碍者施测时应考虑的面向和方法,并期待视觉障碍者能于获得适切的职业辅导评量后,复健谘商师(Rehabilitation Counselor)能依据评量结果与视障个案共同拟定个别化书面复健计划(Individualized Written Rehabilitation Plan),以便开拓更宽广、适性的职业生涯。
  
  
  二、视觉障碍的定义
  
   在美国所谓「法定盲」是用来界定接受政府福利的资格。1 9 3 5年美国政府委由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A M A 来为盲人做定义, 其定义为:一个人优眼最佳矫正中央视觉敏锐度(V i s u a l A c u i t y)小于2 02 0 0(以史乃伦视力表测得,相当于万国视力表测得值0.1),或者其视野(Visual F i e l d 小于2 0 度( K o e s t l e r , 1 9 7 6 ,p.45)。在这个定义下,约有75%的法定盲者仍有可用的视力。上述所谓视觉敏锐度2 02 0 0表示,此人在2 0英呎可见之物,一般人在2 0 0英呎处即可见。假如视力严重损失,则可能无法以史乃伦视力表测得,可以用数手指头的数目来测定,这样的结果以C.F.来表示。如果视障者连数手指也有问题,则以观察其是否能看到手掌挥动,以H.M.来表示。而NLP则表示病患连光觉也没有了,L P表示病患仍有光觉,WN L则表示病患有些许的光觉(Bradley-JohnsonEkstrom,1998)。
  
   当在准备教学计划时,法定盲定义的帮助不大,因为很多法定盲者可使用视觉数据。有些机构描述那些只能使用「非印刷品」如:录音带或点字触摸显示器者为「p r i n t-d i s a b l e」。有些低视力者并非完全失去视觉功能。但是他们除了眼镜外还需要其它辅具来协助提升视觉功能如:放大镜、扩视机、望远镜等(B r a d l e y-J o h n s o nEkstrom,1998)。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 视觉损害分为盲(B l i n d)与低视力(L o w V i s i o n),而盲又分为全盲(T o t a l l y B l i n d)和近盲(N e a r B l i n d),所谓全盲系指完全无视觉,近盲是指无法依靠视觉活动;低视力则分为极重度(Profound)和重度(Severe),所谓极重度是指执行粗略视觉作业有困难,重度者是指执行精细视觉作业有困难(引自万明美,民90)。
  
   在台湾,依据卫生署于民国91年修定之「身心障碍等级」,将视觉障碍定义为: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视觉器官(眼球、视觉神经、大脑视觉中心)之构造或机能发生部分或全部的障碍,经治疗仍对外界事物无法做视觉的辨识者而言(卫生署,民91)。由此可知,视觉障碍者的异质性很大,定义也会因国家、及目的(法定的定义、教育、复健服务)而有所不同,除此之外,视障发生的年龄也有很大的影响。一个人在5岁之后才失去视力,通常他还保有视觉记忆。这些记忆对于获得语言或文字的概念有帮助。一般而言,所谓先天失明者,系指个人五岁以前(不含五岁)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视觉器官之构造或机能发生障碍,经治疗仍对外界事物无法做视觉的辨识而言,此类先天失明者未能保有视觉的记忆。后天失明者,系指个人在五岁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视觉器官之构造或机能发生障碍,经治疗仍对外界事物无法做视觉的辨识而言,相对于先天失明者,此类后天失明者仍保有一些视觉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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