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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童家长手册-三、什么是弱视 我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认为:凡眼部无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矫正远视力低于0.9者均列为弱视。弱视是婴幼儿期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眼睛感光系统(主要是黄斑),未能充分发挥感光功能,使视觉发育受到影响而发生的视觉功能减退的状态。主要表现为视力低下及双眼单视觉功能障碍。 弱视仅发生在视觉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儿期,8岁以上儿童视觉发育已近成熟,能抵制诱发弱视的因素,不会发生弱视。弱视患者的主要缺陷是弱视眼有一中心盲点而视网膜周边部功能正常。 弱视的分级: 1.轻度弱视——矫正后视力为0.6—0.8。 2.中度弱视——矫正后视力为0.2—0.5。 3.重度弱视——矫正后视力为≤0.1。 治疗弱视的最佳时期: 1.1—3岁:治疗儿童弱视的关键期。 2.4—8岁:治疗儿童弱视的敏感期。 3.9—14岁:还可治愈,但疗程稍长。 4.14岁以上:几乎无望治愈。
盲童家长手册-四、视力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指的是什么
所谓视力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是指在视力残疾儿童的学前阶段(一般指6岁以前的视力残疾儿童),按照其心理发展规律和视力残疾的特点,在良好的家庭、专门机构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下,通过有益的教育和训练及医疗预防的措施,尽力挖掘他们的潜力,增进技能,使视力残疾儿童的身心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越早发现残障及高危险性的儿童,越早予以诊断、治疗和教育,则可减轻其残障程度和日后的学习、生活困难,并可预防“第二缺陷”及更多缺陷的产生。 许多发展心理学家的研究证明:早期生活对日后成就有关键性的影响,因为0~6岁是儿童生理、感知觉、语言、认知、情感潜能发展的关键期。 因此视力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意义在于:通过早期教育尽早补偿视力残疾儿童的视觉缺陷;通过早期教育促进视力残疾儿童脑潜能的开发;通过早期教育保障视力残疾儿童心理活动尽可能正常地发展;通过早期教育提高视力残疾儿童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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