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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开好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需了解各地特殊教育工作的有关情况,我司拟于今年12月召开2006年度特殊教育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总结“十五”期间各地特殊教育工作情况,交流“十一五”期间各地特殊教育工作规划、打算;研究探讨在推动特殊教育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思路、办法;讨论修改《全国特殊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会议内容:
(一)大会发言
1、基础教育司负责同志讲话;
2、部分地区做情况介绍和典型发言;
3、举行“首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信息技术综合应用能力大赛”颁奖和“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库”发放仪式。
(二)分组讨论
1、各地介绍开展特殊教育的经验、做法;
2、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
3、讨论修改《全国特殊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三)大会总结,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基教处分管特教的处长、特教干部;
2、中国教育学会特教分会领导;
3、大赛组委会成员、部分评委、获奖教师代表;
4、资源库制作单位代表、部分学校代表。
四、材料准备:
请各地结合下列问题准备材料:
各省、地(市) “十五”期间特殊教育工作总结、“十一五”期间特殊教育工作规划、打算,其中重点介绍:
1、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情况;
2、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情况;
3、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特别是大中城市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的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情况。
五、材料要求:
1、材料须详实、重点要突出,典型有特色。
2、每个省准备2—3份材料,省、地(市)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均有。
各地接到此通知后,请立即布置材料准备工作。各类材料务必于2006年11月5日之前寄至基础教育司特殊教育处并同时通过E-mail(xiejr@moe.edu.cn)报送电子文稿,届时我们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上报材料进行筛选。你省所报各类材料可否做会议发言材料或书面交流材料另行通知。
具体开会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二〇〇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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