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2006年4月12日 15:12:44 星期三
全国聋校语言教育论文及优质课录像评比的正式通知
[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 | 作者: | 时间:2007-4-23 14:26:40 | 浏览: ]
收藏到新浪ViVi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为推进我国聋校语言教育的改革发展,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聋教育专业委员会拟于2007年11月在上海举行全国聋校语言教育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为“如何提高聋生语言能力”。与此同时,举行全国聋校语言教育论文及优质课录像评比活动。现将评比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要求

(1)论文必须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有理论依据,有实践举例,贴近教学实际,有新意富启迪。

(2)必须作者自己撰写,尚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和未获省级以上奖励。一经发现抄袭的文章,即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给作者单位。

(3)标题下要有论文摘要(100字左右)和关键词,文后附参考文献目录,全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

(4)论文必须用word文档保存(勿用wps等方式保存),页面设置为A4纸纵向,页边距为上、下各2.54厘米,左、右各3.17厘米、宋体、小四号字、页码置于页脚居中,在文章的末尾,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

二、优质录像课评比要求

(1)课例要充分体现新课标理念;必须围绕“如何提高聋生语言能力”这个主题;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有制作较好的课堂教学用课件或丰富实用的多媒体素材资源。

(2)参评课堂教学录像必须能准确适时地反映课堂教学过程,取景合理、转换平稳;节目画面清晰、稳定;声音还原性好,没有明显的杂音。上课时间:40分钟,误差±2分钟。送评形式为DVD光盘。

三、征集时间

2007年6月28日截止,获奖情况在研讨会上公布。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征文进行评选,获奖作者名单及部分论文将在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会刊《现代特教研究》杂志等媒体上刊登,获奖论文颁发获奖证书,部分获奖论文结集出版。

五、参赛办法

1、评审费是否收取未定,见正式通知。

2、评审费、论文或者录像带邮寄给:361008   福建省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  陈军 副校长 收,电邮:woaitejiao@yahoo.com.cnchen8303@163.com 。联系电话:0592-8886437  13328750751  传真:0592-5905276。

 

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

2007年1月8日

 



读者评论:


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转载请注明来源:Www.Spe-Edu.Net
上一篇文章:关于开展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特别声明: 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文章搜索
    
精彩推荐
论坛新贴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