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交流全国聋(盲聋)校美育教育工作,促进各地开展美育教育研究,指导和改进聋校美育教育工作,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聋教育专业委员会拟于2008年11月上旬在长沙举行全国聋(盲聋)校美育教育研讨会。与此同时,举行全国聋(盲聋)校美育教育论文及优质课录像评比活动。现将评比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要求
1、论文必须围绕“美育教育”这个主题,用word文档保存(勿用wps等方式保存),页面设置为A4纸纵向,页边距为上、下各2.54厘米,左、右各3.17厘米、宋体、小四号字、页码置于页脚居中,在文章的末尾,写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
2、论文必须为作者自己撰写,尚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和未获省级以上奖励。一经发现抄袭的文章,即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给作者单位。
3、论文须用电子邮件发送,在主题中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和论文名称”(便于查询),同时邮寄打印稿1份。
4、注意:组委会不向授课者单位和本人出具评价意见书(表)。
二、优质录像课评比要求
1、参评课堂教学录像必须围绕“美育教育”这个主题;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能准确适时地反映课堂教学过程;节目画面清晰、稳定;声音还原性好,没有明显的杂音。上课时间:40分钟,误差±2分钟。
2、送评形式为DVD光盘2份,封面要有课题、单位和教师姓名等。
3、注意:组委会不向授课者单位和本人出具评价意见书(表)。
三、征集时间
2008年7月8日截止,获奖情况在长沙举行研讨会上公布。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论文和优质录像课进行评选,获奖作者名单及部分论文将在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现代特教研究》杂志或其网站http://xdtjyj.bokee.com等媒体上刊登,获奖论文、优质录像课颁发获奖证书,部分获奖论文结集出版。
五、参赛办法
1、每篇论文收取评审费50元,优质课录像片收取评审费100元。未获奖者不退评审费。
2、评审费、论文或者录像带(DVD 2份)邮寄给:361008 福建省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 陈军 副校长 收,电邮:woaitejiao@yahoo.com.cn或chen8303@163.com 。联系电话:0592-8886437 13328750751 传真:0592-5905276。
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
2008年3月12日
读者评论: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