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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上海残障学生三年级起随班就读
[ 来源:新闻晨报 | 作者:王婧 | 时间:2006-4-24 14:04:33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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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了上海随班就读的管理意见,其中特别规定全市的普通学校应当针对残障孩子建立起平等、关爱、友善的师生和生生关系。另外,随班就读学生实行普通学生和随班就读学生双重学籍管理的办法,区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要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进行跟踪管理。
 
  该意见提出,今后,上海的残障学生(除了聋、低视力、肢体残疾等存在明显残障的学生以外)一般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

  此类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两年进行一次复测,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有所好转已经不符合残疾标准,应该视为普通学生,不再确定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小学五年级和初中学生一般不再新申请随班就读。

  随班就读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可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他们提供一定年限的职业教育或者职业培训,为他们就业创造条件。在校期间,校方要因人施教,为每名学生制订随班就读的方案,保证每名学生每天享有不少于30分钟的个别训练。各相关学校应该把随班就读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纳入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可以1名随班就读学生相当于3名普通学生的折算方式确定班额数。

  据悉,在各区县建立一个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的基础上,本市还将分别在卢湾区、闸北区、闵行区、浦东新区和上海市盲童学校再建4个听障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和1个视障教育康复指导中心,为其所在辖区内的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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