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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乐山市教育局、司法局对市特校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验收
[ 来源: | 作者:乐山特校 | 时间:2007-12-11 8:41:01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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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组成的“依法治校示范校”验收组,在市教育局纪检组秦伟组长的带领下,来到市教校开展检查验收。验收组成员认真听取马强校长作了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自查报告,观看了学校用多媒体展示的创建活动图片成果。查阅了学校的创建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在验收汇报会上对学校的创建工作发表了看法。

秦伟组长对学校的创建工作很满意,称赞学校以先进理念引导,管理到位,是一所名牌学校的管理。在创建活动中制定了完善的制度,精心营建人文关怀的氛围,对社会的宣传工作出色,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支持,树立了特教的新形象。他在会上指出,依法治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学校必须长期坚持,并融入到学校管理中,成为常态工作,班子成员要带头依法办事,做学法用法的典范,提高学校的管理档次,要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让法制精神成为特校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市司法局谢科长夸奖学校的创建工作很有特色。他认为学校在校内艺术墙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专栏,利用网站开展普法宣传,办法制简报,开展法制宣传周活动等措施都富有创意,学校组织落实,有规划、方案、总结,形式多样,创建工作扎实有成效,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效应,是其它学校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一个榜样。

市教育局监审法规科两位副科长也对学校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学校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依法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随后,验收组成员严格按照《乐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要求,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了量化评分。在评分表500分的总分值中,学校得到了493.5分的高分,学校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工作得到了验收组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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