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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春伊始,泸州市江阳区政府为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办了八件实事:1、为每位残疾学生购置床上用品1套,含床单、被套、棉絮、凉被、棕垫等;2、为每位学生购置冬衣一套,含防寒服、棉裤、棉毛衣、运动鞋;3、每月生活费补助标准从100元/人提高到150元/人;4、配置100套新桌凳;5、购置一批文体设施;6、将特教学校教职工特教津贴从15%提高到30%;7、将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由每年5万元增加到10万元;8、投资10万元用于维修改建学生食堂。市区政府领导指示:一定要让每一位残疾儿童学习好、生活好、身体好,让他们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平等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希望他们残而有志、残而有为,长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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