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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8:57:16 星期一
福建下发通知规 范三类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 来源:海峡都市报 | 作者:叶琦 | 时间:2008-2-28 10:33:11 |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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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规范我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据统计,当前我省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达28446人,占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在校生总数的81.3%。
 
    据了解,随班就读的主要是无传染疾病,生活能自理,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儿童:1.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残疾儿童。2.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电子耳蜗,双耳补偿后的听力其中一耳在60分贝以下,参加过系统的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具备听觉言语能力,或者会看话、唇读,有聆听习惯和言语交往意识的聋童。3.无间歇发作性疾病、无其他残疾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
 
    根据规定,家长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经评定验收达三类以上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或当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出具的检测评估。今后我省每年将对智障学生进行一次复测,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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