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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举办《特殊教育学校规程》研修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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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加入时间:2001-6-27 |
各市教委(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特殊教育学校规程》,提高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的管理水平,促进全省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经研究,定于今年暑期举办《特殊教育学校规程》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特殊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员、特殊教育学校(含盲校、聋校、培智学校)校长(副校长)。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南京9名、无锡7名、徐州9名、常州5名,苏州9名、南通8名、泰州5名、扬州5名、淮阴5名、宿迁5名、连云港5名、盐城8名,共80名。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1年 7月16日一20日,16日报到。
地点:常州市聋哑学校(常州市丽华三村,火车站、汽车
占乘16路至终点站)
三、研修内容:
1、传达第三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有关精神
2、学习《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3、研讨现代特殊教育理论和发展趋势
4、交流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四、说明
1、请各地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研修活动,于7月5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分别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常州市聋哑学校(联系人:王美寒 联系电话:0519-8816695,邮编:213014)
2、参加研修的人员每人交纳资料费200元。
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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