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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开展婴幼儿听力筛查和诊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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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辽宁省残联 加入时间:2003-5-27 |
辽宁残联5月20日消息:在防残治残工作中,聋儿的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在辽宁省越来越得到关注。
有听力障碍的孩子能够得到早期发现,并及时获得早期干预措施是聋儿能够得以康复,回归有声世界的关键。辽宁省为科学、规范地开展婴幼儿听力筛查和诊治工作,使听力障碍患儿获得早期治疗和康复,卫生厅于2003年2月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婴幼儿听力筛查和诊治方案》。
《方案》就婴幼儿听力筛查怀诊治开展单位、筛查对象、筛查办法、筛查和确诊程序、治疗和干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人员、房屋、设备条件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方案》规定:“凡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准予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年分娩量800名以上的助产单位和2002年度全省十佳爱婴医院,应于2003年6月1日前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其他县以上助产单位(含县级),应于2005年底前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从事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于2003年底前开展新生儿、婴幼儿听力筛查情况的询问、咨询或筛查工作。”
该《方案》的实施,将对我省今后新发生聋儿的早发现、早干预,起到重大作用。进而保证我省聋儿康复工作更加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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