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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加入时间:2004-3-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教育、广播影视厅(局、委),扶贫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2004年5月16日是第十四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之际,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助残日活动,不仅对于实现中国残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目标,激励广大残疾人奋发向上、贡献社会,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必将产生积极影响。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一、主题
    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
    二、背景
    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怀下,历经长期的不懈探索和艰苦创业,我国残疾人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人道主义进一步弘扬,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各项业务全面拓展;残疾人自身素质显著提高;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协调运作的残疾人事业工作机制。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尽管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已经达到小康水平,但残疾人作为最困难的特殊群体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国六千万残疾人中一半处于社会最低收入阶层,全国三千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中,残疾人近千万,约占三分之一;相当一部分残疾少年儿童由于贫困而失学,多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尚未得到满足;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事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各级政府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三、措施
    1.各地要及时召开年度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会议,结合本地实际和助残日主题,专门研究和落实有关残疾人工作及部署助残日活动。
    2.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贫困残疾人状况做一次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3.各地扶贫办、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本地扶贫开发实施计划和社会保障总体安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
    4.由各地残工委协调,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残联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对已出台的扶贫、就业、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农村税费改革、安居工程及危房改造等各
项政策措施是否将残疾人纳入、是否落实到贫困残疾人身上,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于符合条件而没有落实扶贫、就业政策或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要促请基层政
府主管部门及时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并予以落实。
    5.各地有关部门针对残疾人的实际状况,制定政策时要切实给予残疾人适当的优惠和照顾,使残疾人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关爱,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研究
和制定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
    6.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协同民政等部门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特困者实施医疗救助。
    7.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千方百计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就学问题。
    8.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要广泛开展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扶结对活动,签订协议,使之制度化,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
的各种困难。
    9.各地党政军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助残日前后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福利机构、企业和特教学校,给残疾人送去温暖。
    10.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与各级残联要密切配合,继续深化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大力推进“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进一步规范志愿者助残联络站(服务站),帮助贫困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11.各级残联要主动将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的状况和存在的困难向同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更大的支持。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要以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四、宣传
    1.各地党委宣传部要将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2.首都及各地新闻单位要紧紧围绕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政府为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采取的积极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帮助残
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的感人事迹;广泛宣传各级党政军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慰问残疾人的动人场面;积极报道在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
    3.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站、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多种媒体宣传助残日主题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意义,引导公众进一步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弘扬人道主义,倡导助残风尚
2.情系残疾兄弟姐妹,奉献一份诚挚爱心
3.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把温暖送进每一个贫困残疾人家庭
5.助人为乐,助残为荣
6.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7.携手共进,共奔小康
8.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9.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0.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11.残疾人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12.残疾人是我们的兄弟姐妹
13.渴求理解,志在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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