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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新任校长要持证上岗 任期一般3至5年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加入时间:2004-4-23 


来源:新京报

   校长实行任期制,一般为3至5年

  本报讯(记者文静)北京市教委昨天透露,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已经出台。新意见中规定,从今年起新任中小学校长要持证上岗。


  新意见要求,新任校长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小学校长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中学校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新任中小学校长要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有从事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校长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至5年,校长任期届满,经任期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连任。

  新意见明确,校长要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对校长的职责作了比较具体的规范。增加了校长对任免干部决策程序科学化的条款,强化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民主程序。增加了校长持证上岗和提高培训的内容。校长要参加每五年一轮的提高培训,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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