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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善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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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加入时间:2005-4-12 |
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昨日,市教育局出台《武汉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校善待随班就读残疾生。
据介绍,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指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包括中度)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市教育局要求,残疾学生原则上不留级,可视其具体情况,在小学阶段适当延长其学习年限。如果智力残疾学生通过随班就读,有明显改善并能跟上普通学生学习进度的,应当不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同时,对被确认为轻度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需每两年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记者 袁琦 实习生 朱亚平 通讯员 胡忠巍 2005-04-11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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