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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残疾人经济补助新标准今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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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海祥 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加入时间:2005-9-1 |
从今天起,我区残疾人扶助救助经济补助新标准开始施行,凡本区户籍、持有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的残疾人,均属扶助救助经济补助对象。
残疾人扶助救助经济补助类别包括就业扶持、教育、培训、救助保障、康复等5个方面,较之于2003年8月1日出台的残疾人扶助救助经济补助办法,这次不但在经济补助标准上有了较大提高,而且将残疾人康复也列入了扶助救助经济补助范围。
根据补助标准,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的子女,考取大专、本科的补助标准,原先是一次性补助5000元、6000元,今起将每学年补助2000元、3000元;原先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智力二级、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只能得到60元补助金,这次上升到了每人每月100元;非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智力二级、精神二级残疾人原来不属补助对象,今起每人每月也能得到60元的补助金。
为了使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治疗,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融入社会,对白内障、聋儿、脑瘫儿、肢体矫治、假肢安装、精神病治疗等残疾人的康复工作,也首次被列入补助范围。凡无固定收入的白内障患者,可凭区内医院发票和手术证明,给予1500元补助;凡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参加康复机构训练,每人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安装单上肢、双上肢、下肢单小腿、下肢双小腿、下肢单大腿、下肢双大腿,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3000元、5000元、4000元、7000元的补助。此外,困难精神病患者将享受免费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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