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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类教学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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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莉 来源:大丰市聋哑学校 加入时间:2005-10-13 |
分类教学是根据残疾儿童的身心特点,按照其残疾程度、年龄特征、补偿情况和个别差异对他们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力求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使残疾儿童能够尽量得到适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教育。
全日制聋校教学大纲明确指出:“聋校必须实行分类教学。”在聋校,就是要根据学生听力语言残疾和补偿的不同情况,展开分类教学。下面是笔者在聋校四年级实施分类教学时引发的几点思考。
一、评估为先的原则
实施分类教学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分类”。笔者认为,要做好分类教学工作,就先要实实在在地做好评估工作。评估为先的原则是指在分类时要把对学生个体差异的调查研究放在首要位置上,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准确地反映出学生个体差异的水平,并进行统计、归类、整理,为分类提供参考的依据和标准。评估后,还要在有关理论指导下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使分类在有目的、有依据的基础上进行。
笔者编制了一些资料卡,对本班学生的年龄、性格特征、听力损失及补偿状况、接受能力等一一作了详实的记录,为分类教学打好了科学的基础。在具体分类时并不以听力的损失和补偿为惟一标准。如听力较好而接受能力较差的学生应进入平衡组,不能勉强留在强组,听力稍差但智力较好的学生则可进入强组。
当然,分类要从校情及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进行客观的分析,注重理论要联系实际,办出符合校情,有自己特色的分类教学模式,防止盲目照搬,一哄而起,一刀切,走入“分堆教学”的误区。
二、运用动态异步法
动态异步法指在按学生学习情况分层编班进行教学的同时,根据学生发展的变化情况不断地调整班级成员。其分层编班是动态变化的。
笔者根据每组学生的成绩发展变化情况,逐期调整组内成员,让学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上一组学习或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因此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学生的学习发展过程不是一成不变的。以发展变化的观点去看待教育过程,并及时采用相应措施去主动适应这种发展变化才能使每个学生都能在最佳教育环境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三、学生自尊心、自信心的保护和增强
尽管学生都有听觉障碍,但语言年龄和心理年龄的参差不齐,气质、性格、学习习惯等各方面的差异,使同一类学生中也存在个体差异,在教学时要注意使教育教学训练措施能最大限度地符合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
笔者在制定统一目标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组别的不同情况提出了分类目标。如在考试时,要求强组完成“必做题”和“选做题”,平衡组完成“必做题”,慢组完成“必做题”中的60%。
分类教学时要十分注意教育教学的艺术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以一颗平等的爱心去面对不同类别的学生,绝不能将学生的分类流露于学生之中,以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同时,教师要善于发现每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并通过实施这种可望又可及的分类目标,加之适当的分类激励措施,来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四、教师素质有待提高
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地位不容忽视。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本身必须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强烈的学习动机和积极的学习态度,还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渊博的文化学识、精湛的专业造诣、广泛的求知兴趣。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打铁需要自身硬”,要搞好教学改革,首先要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及时更新教师的知识,做一个“创造型”的教师。
如果只是简单地将学生分成几类,而教师仍沿用旧的教学方式、方法来传授知识,那分类教学无疑成了一句空话。目前我国特校教师的素质水平急待提高。
分类教学是聋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是迈新台阶的重要一步,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脚踏实地,勇于实践,不断地探索钻研,使中国的聋教育形成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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